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三批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师﹝2016﹞24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7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建筑、农业、医药、卫生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项目(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海洋工程、航空航天、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新能源和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的申报材料,请直接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何具体申报要求,请各校直接与其联系。省教育厅负责受理前述领域之外的申报材料。
二、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通知》(可从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下载)。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不再列入“六大人才高峰”资助范围。各校向我厅申报的项目名额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高校不超过2个,其他学校1个。如无符合条件者,可不申报。
三、属我厅受理的申报材料,请按照《通知》格式要求,于2016年7月20日前报送我厅师资处。《“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选拔培养申报汇总表》须A3纸打印,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申报人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请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请各申报高校认真做好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学校和申报人(联系人:李辉,联系电话:025-83335120,E-mail:lih@ec.js.edu.cn)。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