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南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4浏览次数:0

关于做好2018年南通市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通人社考〔2018〕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属驻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对人才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全面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工作,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及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18年11月底前在编在职在岗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

二、考核工种

汽车实习指导驾驶、汽车修理、公路养护、船闸操作、船闸机电、潜水、计算机信息处理、电工、机械加工、制冷、水暖、中式烹饪、收银审核、客房服务、餐厅服务、行政事务人员(仓库保管并入行政事务人员)、农艺、农机技术指导员、闸门运行、泵站运行、水文勘测、图书资料管理、教学科研实验、保育、船舶驾驶、船舶轮机、水产养殖、殡葬类、养老护理、药剂、护理、卫生防疫、园林绿化、白蚁防治、工程测量。

三、基本申报条件

(一)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2014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三)按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四)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四、破格申报条件

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一)对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第(一)、第(三)条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人员,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1.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证书;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市级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二)对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第(一)、第(三)、第(四)条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人员,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

1.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

3.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4.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五、申报及考评程序

(一)符合技师考评申报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方可申报。

(二)本年度采用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1.报名网址:http://rsks.rsj.nantong.gov.cn。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6:00。

3.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上传的照片将作为考试准考证和合格证书的照片。

4.申报人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电子照片上传后,由市工考部门在24小时内对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

5.照片审核合格后,申报人才能打印《南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不能再修改报名有关的所有信息。网上报名流程结束后,申报人按有关要求完成报名材料报送、资格审查。

6.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详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南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两份;

2.技师量化考评表(需公示五个工作日);

3.近5年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技师考评工种的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系转岗,同时附转岗前的高级工证书复印件);

6.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学历证书复印件;

8.专业论文1篇;

9.工作总结(主要是近年来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能和生产、工作中的技术难题情况);

10.各种奖励、成果证书以及编写的教材讲义和各种报刊上发表过的专业文章(此项非必需材料);

11.其他要求:

(1)申报汽车实习指导驾驶技师须连续安全行车无重大责任事故,且持有B证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

(2)其他需持证上岗工种,须提供上岗证书,如:电工上岗证等。

除审批表外,其他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并自制封面目录。复印件须由各单位负责核实原件后,审核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并签名、加盖公章。

(四)各单位要注重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择优遴选申报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按要求完成《技师量化考评表》(表格及量化考评说明见附件1)。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属地县(市、区)人社局。省属驻通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资格;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诚信记录,期限为三年。

(五)市人社局工考部门负责当地技师选拔考试的组织实施。

(六)市人社局工考部门根据选拔考试结果择优确定参加技师培训人选。对个别业务技术精湛、工作实绩突出、3年内达退休年龄者,可采取选拔成绩与个人业绩相结合、综合考核与择优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其参加技师培训考核的资格。对于人数少,不能形成竞争选拔的工种,由市工考部门择优推荐,省人社厅根据实际情况,择期开班。

(七)省人社厅负责申报技师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工作。技术业务水平考核由理论考试、技能考核、调研报告和述课等组成。

(八)省人社厅组织有关行业考评委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九)评审通过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取得技师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管理和岗位聘用的政策规定与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从正式聘用的下月起,按有关规定兑现待遇。

(十)2018年技师选拔考试时间为5月26日。8-10月为技师培训考核阶段,11-12月为评审、发证阶段。

六、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4月24日—27日,各地区审核地点如下:

1.南通市区: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主楼1015室

联系电话:59000247、13776908656(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2.通州区:通州区工考办 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86028191、86549589

3.海门市:海门市北京路600号行政中心0422办公室

联系电话82212086 

4.启东市: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799号 工资福利科

联系电话83313297  

5.如皋市: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12楼1223室

联系电话:87650432  

6.海安县:海安县人社局西大楼305室(长江东路10号)

联系电话:88165192  

7.如东县: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掘港镇泰山路16号)9楼912室

联系电话84520883

8.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通州湾金海路6号  商务大厦404室)

联系电话81680059

七、其他要求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培训、考核考评工作,是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转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苏政发〔2018〕20号)文件精神。各级人社部门不得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收费。各工考培训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做好培训费的备案工作,不得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票据。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志参加等级晋升培训考核,协调安排时间、保障培训经费;同时,认真校核申报资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三)认真完成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品德、业绩量化考评。单位量化考评是技师综合评审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单位按照量化考评说明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好评价工作。

 

附件:技师量化考评表及量化考评说明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