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全校教职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9 年高校 “ 青蓝工程 ” 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 2018 ﹞ 42 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报、专家评审,拟推荐夏洪星参加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姜黎鑫和王春燕参加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现予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8 日。对推荐人选如有异议,请与纪检监察与审计处联系,电话: 55092032 。
人事处
2018 年12月28日
公 示
全校教职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9 年高校 “ 青蓝工程 ” 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 2018 ﹞ 42 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报、专家评审,拟推荐夏洪星参加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姜黎鑫和王春燕参加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现予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8 日。对推荐人选如有异议,请与纪检监察与审计处联系,电话: 55092032 。
人事处
2018 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