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教学团队立项等项目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9浏览次数:36

关于校级教学团队立项等项目

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勇于担当、勇挑重担、奋力超越,充分发挥教学团队、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青年教师成长步伐,现组织推荐评审校第二批教学团队培育项目、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已入选校级及以上教学团队、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不再参加本次遴选。

(一)教学团队培育项目遴选范围

教学团队以系(部)、实验(实训)中心、课程组等为依托,重点围绕专业、课程(群)、实验实训、实践教学环节进行组建。教学团队可以打破专业、学科、学院界限,通过跨专业、跨系、跨学院的方式进行组建。各学院至少推荐1个团队。每个团队中必须有一定比例(20%)的年轻教师。

本轮推荐评审特设青年专项,鼓励暂无高级职称的教师作为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开展富有特色的教学研究与项目建设。

(二)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范围

主要选拔坚守教学科研一线,在学科与专业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教科研业绩突出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

二、遴选条件

各二级单位参照《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通师高专教〔20198号)(附件1)、《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通师高专校〔202030号)(附件2)文件要求积极推荐。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相关表格见通知附件3-8

1.各项目推荐表word格式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五份;

2.各项目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

3.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二)报送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时孙楼312室),汇总表发送至2008013@ntnc.edu.cn

上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15日。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按照通知遴选工作要求及申报细则要求,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

(二)申报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电子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申报人请仔细研读评选文件及相关附件,按要求申报。

 


附件1-8 关于校级教学团队立项等项目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rar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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